转发住建部《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》
| 2012-09-25 15:30:59发布 | 浏览 106 次
转发住建部《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》 ) |
造资函〔2012〕6号
各市造价定额站:
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《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》(建办标函〔2011〕68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,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是全国统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,也是各市造价站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,各市必须高度重视,务必抓实。
二、各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、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(
三、各咨询企业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确认数据无误后将统计报表上传。网上报送成功后,打印报表,加盖企业公章报当地造价站。
四、各市造价站对所报内容进行审核,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网上数据须与书面数据一致,同时将企业上报的数据汇总后,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报表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。
联系电话:0551-2886989
附件:《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》(建办标函〔2011〕685号)
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
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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