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安徽省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〉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| 2012-09-25 16:07:49发布 | 浏览 96 次
关于印发《安徽省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〉实施细则》的通知 |
皖价协〔2012〕13号
各市造价(定额)站、造价协会:
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管理,根据中价协2011年11月8日印发的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》(中价协〔2012〕021号)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并总结《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》近年来的执行情况,我们制定了《安徽省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〉实施细则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安徽省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》实施细则
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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